咨询电话 13269636206 郑先生在补偿安置协议中,容易疏忽的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。这一点是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时容易疏忽的,在安置补偿协议中没有约定过渡期到期后过渡费用如何支付,又没有约定周转用房。在团队律师代理的案件中,有很多没有关于安置费或周转用房的约定,导致自己支付了超额的费用。现实中,超期交付安置房是常见的,所以一定要在安置补偿协议中约定清楚。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,要能顶得住“诱惑”。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,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,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。所以,在签订补偿协议时,一定要看清楚协议内容,虽然征收人可能会使尽所有可能的“威逼利诱”,但如果没有考虑清楚,就要坚决顶住。因为一旦签订协议后才发现上当受骗,再启动维权程序,成本就会提高。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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